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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采論壇>>>楓采社務版>>>[建議]社員大會上社員直選社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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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tte E-mailMSN 引用 回覆

感謝俊玉的分享~讓我們這些來不及參宇楓采創社過去的成員
可以了解社舞的由來及前人的考量
我會試著把這篇緣由另貼在社務板上
並列入精華區內
不管未來社舞會不會變
但前人的心意不可以被埋沒

不可否認的
以目前社團的運作模式
社員大會出席的很可能沒有超過社員名單的1/2
但至少都是目前在爲社團盡心盡力的幹部群及社員
聽到的想法可能有限
但絕不是不具有代表性

單純就建議更改社舞的議案來說
在場至少有30人
6人贊成更改
12人不贊成更改
(如果我記憶有錯~請大家更正)
如果以多數決來說-不贊成更改的居多
以在場全體人員投票的反應來說-沒有任何一方超過半數
代表這個議案發動無效
(就像當初2004總統大選的公投結果是無效的)
不是說不能再發起這個議案
但最好是集合或連署了多數人的想法及認同後再發起
因為在社員大會中或民主制度中
即使是不投票也是一種意見表達的形式

最近卯起來搞笑的史前巨獸

發貼時間:2005/9/1 清晨 1:19:44 IP:220.136.171.***
jlin 引用 回覆

當年度有繳年費的社員,才擁有該年度社員大會表決權的資格,以94年度繳費情況,社員大會當天參與的社員是有超過1/2人數喔!

發貼時間:2005/9/2 下午 5:29:42 IP:220.132.148.***
小董 引用 回覆

選社長時應該不到40人
1.可否有人提供正確數字
2.若有提案該以何數字當作三分之一標準
3.當年未繳社費是否就喪失社員資格?還是在年底前補繳就可恢復?

[本文於2005/9/2 下午 06:20:24被小董編輯過]

[本文於2005/9/2 下午 06:24:53被小董編輯過]

發貼時間:2005/9/2 晚上 6:14:6 IP:61.231.236.***
Cloud E-mailMSN即時通 引用 回覆

雖然個人覺得短時間這個議題在此打住就好,因為覺得有許多的徵結短時間很混亂應該找時間整理出一些條理,本案感覺像要不要改國歌國旗及台灣正名之類活動,絶對都是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各有各的立場與想法。不過,因為社員大會當天大家的意見都是口頭表達,所以我想我還是將我個人當天的意見及一些增加想法的以文字寫出讓未能到場及未來的成員可以參酌
1.社團有沒有社舞,並無所謂常規,如[嘉義文心]本身就沒有社舞,也應該有許多社團可能沒有定社舞之類的...是否該執著在定何舞為社舞,試想如果今天再票選了一首舞,過了幾年褪了流行,一樣也是沒有多少人會跳了,那又何意義?所以如果是除非當初社舞是隨便選了一首就算,然後也有那麼一首舞是現在大家非常熱愛到大部分的人非它成為社舞不可,我才會贊成改社舞。並不是完全不成贊成改社舞,而是如果原因僅是因為很少有人會跳就要改,那是不是應該先檢討是否有人該去教社員都學會?
即使表決說要改,似乎要找出一首大家覺得有意義與熱愛的舞也是另一個難題。
2.愉快與康乃馨的社舞與社名同,但也有其最重要特性:簡單易學又不失韻味,也許當初它們是因舞而取社名,而非由社名取社舞。那對大部分的社團而言要類似很難達到。而楓采社名是取象徵恴義而命名的,象徵如楓之典雅與神采。
3.選社舞一定是希望社員都能學會,對小董首推之舞風之彩我個人就覺得不太適合,首先是其取協音並無[搖曳起舞如楓之采]之意義,再者風之采最後的女生動作即使會跳前半段的人未必會跳得起來...在這種條件下我覺得不適合。那反過來說,風之采有人反對,其他人通過選社舞卻無腹案,再臨時推幾首出來選,感覺像為反對現有社舞而反對,好像一定意義都沒有,因為現在社舞遇到的情形隨著時間空間的消逝與轉變,其它舞也一定會遇到。
所以是不是,先討論適合做社舞的原則有何?
先定出大家認同的原則,再檢討現有社舞實在是不符合原則,讓多數人覺得有必要改...而個人覺得最好要情況是有好的替代社舞候選出現,讓人支持其取代原社舞,而不是先把社舞否定再選新的代替.
民主的過程之一就是有人提出好的想法,說服太多數人認同而去實行它。
目前小董的理由以及我的想法
1.讓社團更好→除改社舞外尚有其它更多可以該社團更好的實際作為,如舞展表演、練舞,多辦社員交流活動,與友社交流等.
2.風之彩符合社名→我覺得其僅音像,但意義不足。
3.本社社舞只有在社慶時教及跳,平時沒有跳,外面聯歡也很少見,年輕一代會跳的不多→
我覺得實質做法應該是由教學組商討改進;至於外面聯歡是有人在跳不過都是很老的團體,如高雄長青、朴子祥和舞協我就看過舞碼出現過,而現存較年輕團體則的確較少。
所以綜合以上幾點,未能達到說服我的程度,因此我當天投反對更改一票。
===
ps:至於社員的建議如何提出,幹部如何決定,如何列入社員大會議程等之方式..
我個人的見解是:
1.若涉及組織章程之事項,那麼就應該提由社員大會表決。
2.其餘未涉及組織章程之事項,幹部在個人工作之餘負責社團事務之運作很辛苦,所以幹部有其裁量權可逕由幹部會議做成決議,再將會議結論告知社員即可。
3.(新增)也許社版可以考慮增加一個版面專門公告幹部會議及社員大會的文字記錄(像外面開會的會議記錄),可讓有興趣的人自由閱覽。





An ex-soldier from Final Fantasy VII,I am Eaststar.

發貼時間:2005/9/2 晚上 7:47:24 IP:6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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